上海市医保局介绍,本市2025年度城镇和乡村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缴费即日起开始,至2024年12月25日结束。参保人员按照年度缴费,享受2025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城镇和乡村居民医保待遇。详见↓
近年来,通过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扩充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实施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推广应用“医保码”等措施,上海参保居民的保障水平逐步提升,就医购药更加便捷。
2025年上海继续加大政府财政对城镇和乡村居民医保的投入力度,对每个参保居民给予普惠性补贴,人均财政补助增加超过320元。同时,依照国家有关要求,适当提高个人缴费,健全鼓励连续参保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继续对困难人群参保进行帮扶补助,对城镇和乡村居民中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低保边缘家庭老人、重残人员以及高龄老人等,政府有关部门继续对其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同时,各区政府及村集体经济继续对农村居民个人缴费给予适当补贴。
各类人员的参保登记方式均与往年一样,没有变化。除在校学生、在园(所)幼儿和农村居民外,其他参保人员可通过“一网通办”线上办理或至任意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完成2025年度参保登记,并可以在5个工作日后,通过线下、线上多个渠道,完成个人缴费。
为进一步方便居民办理参保手续,已参加2024年本市城镇和乡村居民医保,无外省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人员,视作续保人员,不需要前往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可直接通过线上缴费渠道缴费或由他人代为缴费,或通过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缴费,实现“零跑动”(习惯线下窗口办理的人员,仍可通过线下缴费渠道自行缴费)。具体条件如下:
本市户籍人员的持《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配偶及18周岁以下的子女,《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人员的持《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配偶及18周岁以下的子女,以及持有本市公安部门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人员的外省市户籍配偶及非本市在校学生(18周岁以下)和非在园(所)幼儿。
持B类居住证人员的配偶及非本市在校学生(18周岁以下)和非在园(所)幼儿。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缴费范围,从为配偶、父母、子女缴纳2025年居保参保费,逐步扩大到可以为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参保缴费。
符合前述续保条件,且组建家庭共济网并选择“共济缴费”的人员,医保部门将于2024年12月2日起按批次,从组建人历年账户结余资金中直接扣除共济网内共同生活的亲属的参保缴费,无需个人再通过线下或线上渠道缴费;此类人员务必于2024年12月1日17:00前,确认是否选择“共济缴费”。
由所在学校集中申报参加居民医保,且组建家庭共济网并选择“共济缴费”的人员,医保部门将于2024年12月21日起分批次,从组建人历年账户结余资金中直接扣除共济网内共同生活的亲属的参保缴费;此类人员务必于2024年12月20日17:00前,确认是否选择“共济缴费”。
本市农村户籍居民,通过集中参保方式参加居民医保,且组建家庭共济网并选择“共济缴费”的人员,医保部门将于2024年12月7日起按批次,从组建人历年账户结余资金中直接扣除共济网内共同生活的亲属的参保缴费,此类人员务必于2024年12月6日17:00前,确认是否选择“共济缴费”。
通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零星申请方式参加2025年居民医保的人员,在医保部门审核通过的同时,即从组建人历年账户结余资金中直接扣除共济网内共同生活的亲属的参保缴费;此类人员务必于2024年12月25日17:00前,确认是否“共济缴费”,便于医保部门及时完成扣款及汇缴。
使用个人账户为配偶、父母、子女及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参加居保家庭共济缴费,在确保职保历年账户结余资金可足额支付参保费的前提下,通过“随申办市民云”APP、随申办微信小程序、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的地方专区,组建家庭共济网、选择“共济缴费”使用方式,以便医保部门及时完成扣款及汇缴,避免错过截止缴费期,影响待遇享受。
在开展2025年度城镇和乡村居民医保登记参保受理工作之际,希望合乎条件的居民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办理登记参保手续,及时缴费,确保个人医疗保险待遇及时享受。有关参保登记和缴费的办理流程,可至就近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咨询;或拨打医保服务热线咨询参保登记与共济缴费问题,拨打税务热线咨询线上线年度本市城镇和乡村居民医保有关政策问答
2025年居民医保住院和门急诊医保报销比例按现行政策执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基本医保待遇标准见下表:
为了保证城镇和乡村居民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2025年政府财政继续加大对城镇和乡村居民医保的投入力度,提高了居民医保总筹资标准。具体为:
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筹资标准调整为2816元/年,其中个人缴费355元/年、财政补助2461元/年;本市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以下简称“大学生”),筹资标准调整为1546元/年,其中个人缴费355元/年、财政补助1191元/年。
2025年,最大限度地考虑居民的承担接受的能力,依照国家要求,适度调整个人缴费标准。具体为:
与往年一样。2025年,本市继续对困难人群参加城镇和乡村居民医保实行帮扶补助,政府对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共同生活的亲属和低保边缘家庭老人、重残人员以及高龄老人等的个人缴费部分继续予以补助。其中本市低保边缘家庭中60周岁以上人员,个人在参保时缴纳120元,剩余部分由医疗保障部门给予资助;其余困难人员给予全额补助。
2025年,本市城镇和乡村居民医保的登记缴费期截止2024年12月25日17:30,建议合乎条件的居民在2024年12月22日前及时办理登记参保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完成缴费,确保个人医疗保险待遇按时享受。
2025年,医保部门负责参保登记、审核参保资格;税务部门负责按政策核定缴费数额并收缴。
不需要前往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可直接通过线上缴费渠道缴费或由他人代为缴费,或通过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缴费,实现“零跑动”(习惯线下窗口办理的人员,仍可通过线下缴费渠道自行缴费)。具体条件如下:上一年度年满19周岁及以上的本市城镇户籍人员。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缴费范围,从为配偶、父母、子女缴纳2025年居保参保费,逐步扩大到可以为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参保缴费。
使用个人账户为配偶、父母、子女及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组建家庭共济网、选择“共济缴费”使用方式,以便医保部门及时完成扣款及汇缴,避免错过截止缴费期,影响待遇享受。08
二是连续参保激励。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从第5年起,每多参1年,可提高城镇和乡村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10
由于居民医保是自愿参保,为保护全体参保人的合法权益,避免部分人员健康时不参保、生病才参保的逆向选择,依照国家要求,自2025年起,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参保后要有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对断保人员,增设变动等待期,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参保人可通过补缴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不少于6个月。
连续参保的年限从参加2025年居民医保起计算。以前年度是否参加,不计入连续参保年限和断保年限。职工医保年限不计入居民医保连续参保年限。